为有效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领域执法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面提升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和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有关部署要求,方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9月底,在辖区范围内部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期间,将广泛征集相关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反映有关问题线索。
一、征集时间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9月30日
二、征集内容
(一)“逐利执法”问题。包括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包括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等问题。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包括“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包括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包括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整治以及辅警、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包括执法人员漠视群众合法利益,轻微违法不免罚,对群众诉求答复不准确、不专业、不细致,违法违规限制车辆通行等问题。
三、征集方式
(一)电话受理:0358—6025465
(三)信访:可到方山县交警大队法制室反映问题
(四)邮递:方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 邮编:033100
四、来电来访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08:00-12:00
14:30-17:30
五、相关要求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反映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的问题线索。反映举报的问题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相关证据材料一并提供,倡导实名举报,我们将对反映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对征集到的涉及本次专项整治的问题线索,大队将进行认真核查,并及时反馈。本次专项整治不受理无关或者逾期的举报,原则上不查办具体案件,不属于本次征集范围的,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交通参与者对我队交通安全执法工作的大力支持!
特此通告
方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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